楔子>
昨天(2010/10/15), 收到今年最後一張股利發放通知書,
順手做些除權息的股利發放與所得稅的相關整理
小的向來不似渾身是膽的趙將軍
持股多以高股息的定存型股票為主,
高股息, 自然與"股息"來源的除權息脫不了關係
下列的資料,
以在下去年參加的除權息(今年申報)為例
1) 中華電信歷年除權息資料
資料來源: Yahoo stock
去年(98年) 發放97年的股利, 金額為每股NT.3.83
當時小的持有一張(1000股), 故配發現金股利NT3830
2) 今年五月,
由於懶得收集所得資料,
採了自然人憑證報稅,
下為截錄的報稅資料
從國稅局下載的資料, 可找到中華電信股利的所得資料.
發現所的總額為5002, 扣繳稅額為1172, 卻不見3830的資料?
發放下來的3830,
為中華電信稅後的金額
以中華電信該年的抵扣稅率為30.6%
3830*30.6% = 1172,
此為中華電信先上繳國庫的金額,
還原後的稅前收入為 3830+1172 = 5002
換言之,
可視為NT5002加入今年所得,
再依據個人的所得級距課稅.
以小的收入級距為13%,
若新增NT5002的收入,
原需繳納5002*13% = 650
間接造成的結果是,
因參加除權息,
除了該年先收到3830的現金股利
隔年也少繳 1172-650 = NT522 回國庫
下回看到一些靠房租收益 (國稅局無帳面所得)的退稅大戶(除權息退稅?),
除了萬嘆一下台灣的租稅制度專拿受薪階級開刀, 也就見怪不怪了...
[小結]
粗估計算方式:
除息金額*(個股扣抵稅率 - 自身所得稅率) = 節稅金額 .
(計算結果為負數, 則為補稅金額)